精武绝味鸭脖
姓名:
电话:
免费热线:4000-777-027
电话:027-85775968
手机:13886134349
地址:湖北武汉市解放大道822号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周黑鸭将冒牌鸭兄弟赶“下架”
[浏览次数:6975 次] [更新时间:2014-6-20]

昨日,市中院集中宣判了20余起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其中既有“周黑鸭”、“东风天龙”、“丝宝、美涛”等知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又有《SUPER STAR》等著名影视、音乐著作权保护案。一批违规、违法企业不仅被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还被判赔各类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傍名“周黑鸭”

“汉味周黑鸭”被判赔30万

昨日,汉味周黑鸭侵犯“周黑鸭”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市中院宣判,法院判决汉味周黑鸭构成侵权,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店招和包装、装潢,立即停止并删除其网站上发布的虚假宣传信息,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多年来,周黑鸭公司持续使用“周黑鸭”文字和一椭圆拱门内的卷发小男孩(为其创始人周富裕儿时肖像的漫画版)图形作为其商品经营标识,并使用“我们都喜欢”、“真好吃”等广告语,在国内共开设“周黑鸭”品牌系列食品直营店150多家。汉味周黑鸭公司成立于去年3月19日,原经营范围为“卤制品的研制、技术开发、酒店管理咨询,组织饮食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等。”同年11月19日,汉味周黑鸭的主营范围变更增加许可经营范围:“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随即,该公司网站发布广告对外招商,授权他人使用“汉味周黑鸭”字号开办个体经营或者分公司经营店。

法院审理认为:汉味周黑鸭公司使用的直发小男孩图形标识,与周黑鸭公司注册商标中的卷发小男孩图形的人物整体结构构成相似,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且周黑鸭公司与汉味周黑鸭公司均是生产、销售鸭类食品的企业,属于同业竞争者。汉味周黑鸭注册并使用“汉味周黑鸭”企业名称时,原告“周黑鸭”商品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汉味周黑鸭注册该企业名称后,实施了一系列模仿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和扰乱原告“周黑鸭”品牌正常销售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东风公司享有“驾驶室(高顶D310)”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天龙”注册商标专用权。明宇汽配厂生产、销售的驾驶室配件,对外销售的名称为天龙驾驶室,且该驾驶室外观与东风公司专利权产品相比基本无差别,依据一般公众的普通注意力无法辨别。

法院判决明宇汽车配件厂停止制造、销售侵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产品,武汉吉远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该产品;明宇汽车配件厂应销毁所有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夹具及冲压设备;赔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并在《中国汽车报》上刊载经法院审核内容的声明以消除不利影响,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

法院审理认为:汽车品牌建立周期长,新的车型研发成本高等因素,而侵权人明宇汽配厂生产场所储存各种专门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夹具、冲压设备,已经形成规模性生产的条件,其侵权的主观故意明显,加之侵权产品属于载重汽车的驾驶室,对消费者特别是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以期遏制规模性侵权的泛滥。

今年1月,市水务局干部邹幼勤发现,自己5年前创作的一幅摄影作品《绿满晴川》,在《武汉都市圈》杂志上被作为普提金集团的企业形象宣传画面,而他作为创作人却毫不知情,他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普提金集团未经作者许可,复制使用邹幼勤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绿满晴川》的行为,侵犯了他对该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

法院判决普提金集团停止在《武汉都市圈》杂志上使用包含有涉案摄影作品《绿满晴川》的宣传广告,并在《武汉都市圈》杂志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向邹幼勤赔礼道歉,道歉声明须经法院确认。如逾期不作出该道歉声明,法院将在同等媒体上公开本判决相关内容,费用由普提金集团承担,赔偿原告邹幼勤经济损失5000元,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费用1000元和案件受理费880元。

该案例给我市所有的KTV敲响了警钟,哪些歌可以放、哪些歌不能放一定得搞清楚,否则赔钱没商量。

台湾华研国际采取MTV方式制作了由S.H.E演唱的《远方》、《北欧神话》、《I.O.I.O》等9首音乐短片,该音乐短片收录在《super star》专辑中。经华研国际授权,天语公司取得了上述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排他性的专有授权。康霸公司未经许可,在康霸KTV内以卡拉0K方式向公众提供上述音乐短片的放映服务,天语公司申请公证处对该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

法院审理认为:华研国际是涉案9首音乐作品原始著作权人,天语公司经华研公司授权,合法取得涉案9首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专有的复制权、放映权。

康霸歌厅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向公众提供了涉案9首音乐作品的播放、伴唱服务,构成对天语公司放映权的侵犯,且主观上存有故意,故康霸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康霸公司立即删除KTV点播系统中的涉案9首音乐作品,赔偿天语公司经济损失2.7万元,并承担天语公司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及案件受理费6000余元。

【首页】  【返回】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产品展示   |   技术培训   |   效益分析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4-2014 武汉余氏绝味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826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17009973号-1 鄂ICP备17009973号-2 投资有风险 投资请谨慎
技术支持:武汉做网站